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是:
一、不能履行,即当事人试图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二、拒绝履行,即合同期届满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明确表示不履行;
三、延迟履行,即合同期届满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同时没有明确表示不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