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民法典可变更可撤销法定要件是什么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民法典可撤销的法定要件是:

1、欺诈,一方故意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

2、胁迫,一方以物质性强制或精神性强制迫使对方;

3、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其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

4、重大误解,一方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

5、显失公平,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