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对于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理解如下:质权人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可能危害其权利时,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担保。在出质人不提供时,质权人有权以该质物提前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