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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二、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三、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四、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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