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

(1)工程信息;

(2)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

(6)工程价款;

(7)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工程材料事项;

(8)工程材料事项;

(9)工程变更;

(10)违约、索赔和争议;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