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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驳回后能否再次申请

作者:说法律

支付令驳回后可以再次申请,支付令申请被驳回的原因一般有:当事人不适格;债权人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二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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