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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公证吗

作者:说法律

质押合同不可以强制执行公证,质押合同是当事人签订的以财产进行质押的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商将质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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