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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能不能被善意取得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遗失物不能被善意取得。拾得人可以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或者报酬,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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