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自解除之时终止。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百八十四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