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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能单独对外签订合同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能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的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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