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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者:说法律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要由董事长主持,并提前通知各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之后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公司法》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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