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动放弃抗辩权,抗辩权的特征为其客体是请求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是一种永久性的权利,其没有被侵害的可能等。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