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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打借条之前的怎么作废

作者:说法律

重新签订借条,之前的可以由债务人收回并且销毁,在新签订的借条上写明之前的借条作废,借条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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