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拿回来的,借款人可以找对方拿回,对方不愿意退回的,借款人可以收集其他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欠款,如转账记录以及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