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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裁量规定是什么

作者:刑法知识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裁量规定是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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