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私自抵押已经出售的房屋是否构成恶意违约:
1.其行为构成恶意违约。
2.买房人签订购房合同的目的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设置了抵押,影响了其所有权功能的发挥。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二、如何应对此情况:
1.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恶意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后的全部赔偿责任。
2.其恶意违约行为,导致购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支付违约金。即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3.损害赔偿。即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4.支付定金。即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给付对方当事人金钱。
5.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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