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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青岛房产多久可以买卖

作者:说法律

一、民法典中房产多长时间后可以买卖:

民法典中规定,取得房产后,即可以进行买卖。

只要办理了房屋物权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房屋买受人随时可以买卖房屋,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二、不得转让的房产有哪些:

不得转让的房产包括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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