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诉讼费减半的法律规定

作者:刑法知识

诉讼费减半的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