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危房不一定要搬走。c级危房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多数承重构件或抗侧向作用构件出现裂缝,部分存在明显裂缝,局部出现险情,部分存在明显裂缝,部分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但经鉴定加固后可继续使用。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