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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应当怎样确定

作者:说法律

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问题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2、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归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

3、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没有办理与高等级的,归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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