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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说法律

公司名称注册不能包括以下内容:

1、另一个企业名称;

2、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4、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其他不能包括的内容。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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