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先诉抗辩权的概念都有哪些内容

作者:说法律

先诉抗辩权的概念为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应当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债务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依然无法偿还之前,一般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