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门口要债如果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则不违法,如果当事人坐门口的行为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则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