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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作者:说法律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根据法律规定,房子设立居住权后,即使居住权人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在房屋内居住。新业主拿到不动产证、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事实,也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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