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作者:说法律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方式:

1、进口货物,确定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生应税销售行为,确定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3、先开具发票的,确定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