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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错了导致我住不了责任谁来承担

作者:说法律

如果是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错误导致当事人住不了的,由登记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关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误导致的,则只能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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