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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怎样登记

作者:说法律

二手房买卖按照以下流程登记:

1、申请房屋登记,并填写申请书、提交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等;

2、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对房屋的权属、性质、房屋坐落、四至、面积等进行调查;

3、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

4、注册登记并颁发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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