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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土地使用税需不需交

作者:说法律

不需要缴纳养殖土地使用税。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已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所缴纳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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