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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作者:说法律

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材料有: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产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第六条申办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并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登记申请表》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为个人的,应载明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号码、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名称;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担保的范围;

(七)抵押物属再次抵押的,应载明再次抵押的情况;

(八)申请抵押登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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