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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农村建房新政策

作者:说法律

农村建房政策: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3、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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