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名称的登记都有以下方面的规定:
1、公司法第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