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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最新民法解释

作者:说法律

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在自己合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享有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取得居住权,并应在取得后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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