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可以分割父母的拆迁款。拆迁房屋属于父母,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的名下,子女不属于被拆迁人,所以子女不能分割拆迁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