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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要注意什么

作者:说法律

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要注意:

1、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应由房屋登记机构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

2、申请人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申请人需在领证期限内带受理单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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