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所称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