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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要如何走

作者:说法律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如下:

(一)接管公司;

(二)公司资产评估、清理公司债务;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四)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五)制定清算方案;

(六)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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