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违约的索赔的方面有:指令错误造成损失的;未按合同时间提供图纸造成损失的;延期开工或暂停施工造成损失的;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地址条件发生变化造成损失的;对工程质量的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造成损失的;没有按照合同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造成损失的;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造成损失的。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