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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说法律

注册分公司需要如下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注册分公司需要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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