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必要的流程有:
一、购房人签订购房协议。
二、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三、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四、当事人签订《房地产预售契约》。
五、当事人签订《楼宇按揭合同》。
六、当事人办理公证、抵押和保险。
七、银行进行发放贷款。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