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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与土地可以分开转让么

作者:说法律

房屋与土地不可以分开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房屋以及其他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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