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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有赔偿吗

作者:说法律

公司合并员工不愿意一般没有赔偿。公司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续履行。员工因公司合并与公司解除合同不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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