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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作者:说法律

可以抵押登记的房产包括:

(一)抵押人的房屋;

(二)抵押人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四)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五)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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