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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作者:说法律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条件是:

1、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已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已完成规定的结构工程;

4、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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