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抵销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
双方债务均已到期,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
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