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方式是:注意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产权、权利性质、建筑年限等具体信息;注意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形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