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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

作者:债务法律知识

共同借款人免责条件如下: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

2、免除意思要向债务人表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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