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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有没有效

作者:说法律

对于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不知情的,不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知情的,可在承担出资义务后向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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