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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认定不当得利

作者:说法律

法院对不当得利的认定: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得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等;

3、一方取得利益与一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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