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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的办理有什么限制条件吗

作者:说法律

暂住证的办理限制条件有: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二)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三)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或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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