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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哪些方式进行补偿

作者:说法律

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进行补偿的方式有:

(一)货币补偿,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或者二者结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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